一、音乐旋律的特点是什么
乐音(旋律音)有四个特性,音高(高低)、音值(长短)、音量和音色。音乐作品就是人们根据一定的内容和思想感情的需要,运用音的不同特性,予以有规律的组合而构成的。
音高:是由于物体在一定时间内振动次数(频率)的多少而决定。振动次数多音则高,振动次数少音则低。也就是说振动的频率高音则高,振动的频率低音则低。
音值:是由于音的振动持续时间不同而决定的。持续时间长音则长,持续时间短音则短。
音量:是由于振幅(音的振动的范围幅度)的大小而不同。振幅小音则弱。
音色:是由于发音体的性质(木质、铜质、钢质等)、形状及泛音的多少不等而不同。
上述四种乐音特性,在音乐中表现是非常重要的。比如唱歌时音不准,这是音的高低(音高)问题,节奏不稳是音的长短(音值)问题,拍子不对是音的强弱(音量)问题,声音不动听是音色问题。所以在演唱、演奏中,必须充分注意这四种乐音的特性。
二、音乐旋律的风格是什么
即曲风。音乐风格是指在音乐范畴中各种音乐要素--曲调、节奏、音色、力度、和声、织体和曲式等富有个性的结合方式,但主要指的是曲调。这些要素的特殊结合方式能产生一种显著的或独特的音响。而且,我们还能谈论一位作曲家的音乐风格,一个作曲家团体的风格以及一个国家民族或历史上某一个时期的音乐风格。在世界的某一地域或大约同一时期的某些作曲家所创作的作品经常有相似的风格,但是各个作曲家运用同样的音乐语言也能形成个性化的表现方式。
音乐风格随着历史时期的更迭而不停地改变着,但是这些改变是持续的,这样,任何一个风格时期与另一个风格时期的分界往往很模糊。虽然也存在一些突然的转折点,但哪怕最革命性的新风格也经常在早一些的作品中有所预示,很少有完全颠覆以往传统的风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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