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我们应该推动不同城市之间的电音受众人群平衡性?

发布者:DJ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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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个比方,对于北上广深而言,我们真的很难再相信“电子音乐很小众”这类说法。它们分别有着上千万的流媒体听众数据,多年以来累计了大量数万人规模的音乐节历史,夜店也常常证明着一些国际主流DJ/Producer在中国巡演的人气。暂且不谈部分报批问题。

亦或者是站在《电子音乐资讯》的数据角度。在有些城市,我们便已经拥有上万当地粉丝,但是在某些你可能没有听说过的三线或四线城市,指不定当地粉丝数仅有几十。当然这是一个仅供参考的数据,因为电音爱好者普遍不喜欢在微信上填写真实的城市。

而微信公众平台的后台地区粉丝统计,是根据用户的微信地区填写何方而决定的。比如18万粉丝里有7万人将地区填写为国外,虽然他们实际上在某个国内城市,那么都将影响后台的地区记录。所以这个数据一直只是被我们用来大概地参考不同城市的比例。

为什么我们总是在强调,也鼓励乐迷们应该推动不同城市之间的电音受众人群平衡性呢?咱们可以想一想。如果站在“电子音乐是否已经在中国普及”的角度看待问题,现在我们应该如果给予这个问题一个标准的答案呢?

在部分城市,电子音乐确实已经普及了。但是中国到底有多少个城市?大概是600~700个,具体数值我们不敢随便乱说。那么如果在600~700个城市之间,仅有6~7个城市,电音文化已经做到普及,我们可以说“电子音乐在中国已经普及了”吗?

当然不能。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我们也曾到一些三线或者四线城市,甚至部分市场还未被开发的二线城市,考察过电子音乐场景。在他们的大街小巷,仍然播放着一些盗曲的音乐,时不时地跳出一句“7妹Remix”或者“XXX DJ网”,甚至部分连一家Club都没有。

如果你深度地了解平民老百姓听什么音乐,会发现他们听的终究还是一些早已在中国彻底普及的C-Pop/K-Pop/Hip-Hop等等。那么反观C-Pop/K-Pop/Hip-Hop,在中国为什么算普及?因为不管是什么城市,都有那么多人听它们,而不是一种局部现象。

如果电子音乐当中的House/Trance/Techno/Dubstep等等,再细分到更详细的且早已在西方国家普及化的子类型,在中国也能做到每个城市都有大量的受众人群,那么我们才能理直气壮地说,“电子音乐在中国早已普及”。但显然不是现在。

要说已经普及的电子音乐文化的一部分,我们认为几乎只有《Faded》和DJ Mag百大DJ。因为不管是什么城市,都有许多《Faded》粉丝,即使不知道Alan Walker是干啥的,也至少听过《Faded》这首曲目。至于DJ Mag百大DJ,可能是因为在网上早已被吹爆。他们刚刚知道DJ的正确定义的时候就已经听说它。

比如你去一个电子音乐文化显然还未普及的城市,随便问几个年轻人,“你知道Eric Prydz吗?”,哪怕用手机拼出Eric Prydz的名字,给他们听Eric Prydz的音乐,他们还是不知道。但如果你问他们,“你知道百大DJ吗?”,那么即使不了解,也八成有所耳闻。

那么电子音乐文化还未普及的城市,反而才是应该大力推广线下场景的重要目的地。尽管这会很困难,既吃钱又吃力,但也确实有必要有人那么做。好比在北上广深推广EDM,它本来就是主流化且Pop元素浓烈的跳舞音乐,谁都喜欢,用不着大力安利。

但是反观一些文化欠缺的地区,哪怕是DJ Mag百大DJ上那些名列前茅的艺人所做的流水线EDM,大伙儿们都还是觉得很陌生,似乎与他们的生活完全无关。当然这里说的EDM不是字面上的电子舞曲。他们能接触这些东西的渠道可能只有抖音。

所以许多在我们看来早已火到大街小巷的音乐,如果换了一座城市,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他们很可能只是在抖音等其它短视频App接触过这些音乐,而他们根本不了解这是怎么一回事。以他们的习惯,他们可能只会将其分类为“抖音神曲”或者“抖音上的歌”。

如果十年后,除了现在已经具有海量受众群体,且可能你身边的好朋友均多多少少了解过《电子音乐资讯》,喜欢着不一样的DJ/Producer,有着自己明确的听歌品味,现象已经可观的城市以外,其它的城市也如此,对电子音乐表示世人皆知,那么更是一种成功。

就像一个网络游戏的服务器。有些服务器早已可以做到365天人满为患,就算你去推动它,也只是推动了已有玩家对游戏的了解。但至于人数,在此之前已经有了。反倒是一些根本没人在线的服务器,如何热闹起来,既困难,又更像是运营方应该努力的方向。缺什么,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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