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音乐一定带侵略性吗?
我们暂时不说讨论这个话题事出何因,就以几张截图来看,某些C-Pop主流歌手拼了命地在线下和线上展示自己仅限于C-Pop领域的音乐知识,但又漏洞百出。总让我们感觉这位C-Pop歌手更适合运营C-Pop营销号。当然,点到为止,接着聊正事。
不管这个说法出自哪里,我们都认为是一个具有争议性,但答案却十分明显的问题。电音,也就是电子音乐,Electronic Music,是否一定需要带有强烈的侵略性?是否必须有许多重型合成器声音或者犀利的说唱人声,使人声重过电子音色,才符合电子音乐格调?
假如我们妥协了“电子音乐一定具备攻击性元素”的说法,那么请问,至于Chill-Out/Ambient/Electronica/Lounge/New Age/Post-Rock/Shoegaze/Dark Ambient等等这些不属于舞曲的电子音乐类型,某些乐理大师又怎么看待?强行定义“它们不是电子音乐”吗?
任何以电子音色为主,甚至可以说电子音色占比较高的音乐,都可以被归入电子音乐范畴。它是一种巨大的统称,即使是流行音乐、古典音乐,理论上也有极大一部分属于电子音乐。电子音乐刚刚被命名的那段时间,做电子音乐的都是古典音乐人。
到了21世纪左右,一些电子音乐类型开始强调侵略性。例如Brostep/Hard Trap/Rawstyle/Hardcore/Hard Techno/Hard House/Orchestral Deathstep/Burtal Dubstep/Heavy Dubstep/Heavy Bass等音乐风格。这些具有侵略性的音乐风格往往更加重型和“刺耳”。
但如果你要求一位做比较软的电子音乐的制作人,去强化他的侵略性,完全是开玩笑。假设如此,便背离了一位制作人的音乐风格,相当于强求他们选择其它流派。好比告诉Tropical House制作人,你应该去做超大失真的Rawstyle,而不是所谓的“小清新”。
我们没有针对任何C-Pop歌手,也没有洗白任何制作人,只是对于该情况进行一些简单的科普。当然我们也尊敬这位C-Pop歌手,可能这位C-Pop歌手喜欢的东西是一些他主观上认为比较有侵略性的音乐风格。所以这件事只是激起本文的方向。Peace。
至于具体的情况,可以扩展到各个实践案例。打个比方,你是个乐迷,或者你是一位职业媒体,再或者你是制作人、乐手,什么都好。你去一位Chill-Step制作人的作品下评论,“希望强化侵略性”,这不妥当。我们需要更多音乐风格的包容性。望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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