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高(DISCO)于70年代迪斯科起源于美国与欧洲等国家,期初指的是带强劲音乐的舞蹈,后期人们把这种由唱片播放出来的跳舞音乐单指音乐和曲风。霹雳舞 也是这类音乐的一种。这类音乐分为:猛士、野人、荷东等。disco是电音乐里的一种,也被归类为DJ音乐的一种。的士高是一种节奏强烈、单一为"蓬-蓬-蓬"的流行乐,迪斯科不应算是流行音乐中的一个流派,而是对乐曲进行特殊的改编,不管是现代还是古典曲目,都可以编成Disco舞曲,它的重点放在了节奏和打击乐上,现在是一种常见的电音或常被归类为DJ音乐的一种。
的士高舞曲具有强劲有力的节拍,一般为4/4 拍,每一拍都是强拍,从头到尾不变;速度大约为每分钟120拍;它的曲调短小,歌词简单,不断重复。其实,任何一首曲子,只要调整一下速度,改成强弱不分的节拍,都可以变成迪斯科。起初,迪斯科舞厅播放的只是适合跳舞的流行歌曲和摇滚乐,如摩城的索尔音乐等,后来,逐渐出现了专门的的士高创作曲,因此后来的士高渐渐发展成了电音的一种,也常被归类为DJ音乐。
的士高迪斯科舞蹈活动量大,音乐节奏强烈。是一种没有规定动作的即兴式的自由舞蹈,跳舞者同时就是音乐的欣赏者,他们会首先沉迷在音响之中,把自己带到音响的旋涡之中,并随着音乐的强烈而急剧的节奏,因没有规定的步伐,他们会根据节奏的变化即兴地做出不同的身体动作,自由地扭动着身体的各个部位,特别是腰胯部位,自由奔放,跳出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