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专辑(Music Album),简称专辑,也称为“大碟”,是指将一定数量以上的歌曲或乐曲集结在一起,并对外发行的一种媒体。指的是多个音频录音作品以CD、唱片、录音带等介质为载体发布的单个项目的统称,一般指含有至少10个音轨的唱片音乐录制专辑。
音乐专辑的种类一般有下面这几种:
1、录音室专辑
录音室专辑(studio album)是指在录音棚中录制的专辑。通常,不包含现场实况的录音或混音歌曲,若是有收录这些歌曲,也不会是专辑的主要歌曲。与现场专辑不同,在录制录音室专辑时,不需一次演奏完整一首歌,而可在录音室编辑加入声音效果、管弦乐团的伴奏,且声音通常较为清晰。
2、合辑
合辑(Compilation albums)是指在一位或多位歌手的音乐作品,集合在同一张音乐专辑出版。当只有一位歌手音乐作品的合辑,又指是精选辑(Retrospective album),乃此位歌手的历年音乐作品,集合在同一张音乐专辑出版。发行合辑的因素,常是行销的产品包裹(Product bundling)策略。
3、精选辑
精选辑(Greatest hits或best album)是音乐专辑的形态之一,是一位歌手多年以来的歌曲精选。它不同于合辑,合辑是指多位歌手的精选。
4、EP
细碟(MCD/EP)也就是小专辑,一般有3-7首歌(当然也可能更多),时间也比较短,通常在15-20分钟左右。它是一种较不正式的专辑,乐队有了几首成熟的作品,需要及时推出,但又够不上一张大碟的数量,所以就发行这种细碟。
5、演唱会专辑
根据歌手某一场演唱会演唱曲目录制的专辑。
6、翻唱专辑
歌手通过翻唱一位或多位歌手的歌曲组成的专辑。
7、原声带专辑
将一部电影或一部电视剧的主题曲(歌),主要的插曲或配乐录于一起,然后由唱片公司制成Caart、Dnb、CD或DAT/DCC发行。
8、单曲专辑
single album里面包括一首歌曲的不同演唱版本 。
历史“音乐专辑”的定义最早始于每分钟转速78 RPM的留声机唱片的包装形态,是将唱片与一本类似相簿的书包装在一起。第一张被称作“专辑”的歌曲集合是柴科夫斯基的《胡桃夹子》,这张专辑于1909年4月发行,是4张唱片的组合,由奥迪恩唱片公司(Odeon Records)发行。当时零售价为16先令,以现代汇率换算约为20美元。
在1948年,哥伦比亚唱片公司(Columbia Records)制造出了第一张12英寸、每分钟转速33⅓ RPM的唱片,原料为烯基树脂(Vinylite)。唱片每一面可播放23分钟的音乐,这种唱片比起以往的老式唱片能储存更多的歌曲,因此取代了旧式唱片成为“专辑”的主流记录媒体。多年来,西方标准的流行音乐业界规格都是一张音乐专辑中有12首歌曲,这个数字是源自于要付给创作者的版税。
披头士乐队在1967年发行的《佩珀军士的孤独之心俱乐部乐团》(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被视为最早定义出现代专辑形态的作品,也就是包含了印刷的照片之外包装,这被视为是音乐创作者的艺术表现之一部份。
时至今日,烯基树脂唱片早已不再是主流的媒体格式,“专辑”的定义适用于所有录制声音的集合,通常是被收录在雷射唱片(CD)上。但仍有MiniDisc(MD)、紧凑音频盒带、MP3等不同格式的专辑。
由于日新月异的技术发展,媒体的容量也越来越大,“专辑”的长度已经成为开放的讨论议题。根据英国单曲榜(UK Singles Chart)的定义,一张唱片要能被称为专辑,必须至少包含4首歌曲,或总长度超过20分钟。有时候长度较短的专辑又被称为“EP”,为Extended Play(延长播放)的缩写,“延长”指的是时间较单曲(Single)较长。有时也会被称为“迷你专辑”。